2016年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培训班

2016年11月30日-11月30日

广东 深圳

2016年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培训班

会议简介

各级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规定,执业医师须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才能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


根据市卫计委《关于开展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培训和考核工作的通知》(深卫医发[2006]56号)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培训和考核工作,受市卫计委的委托,我中心将针对各医疗机构未参加过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培训的人员继续举办多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各医疗机构拟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


(二)各医疗机构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管理的药剂人员和医务管理人员。


二、培训考核内容


(一)《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及管理制度;


(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四)癌痛、急性疼痛和重度慢性疼痛的规范化治疗;


(五)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不良反应的防治;


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将由市卫计委核发《深圳市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培训结业证书》,此结业证书将作为医疗机构授予执业医师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重要依据。


三、培训地点及时间


1.培训地点:深圳市卫生计生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


地址:罗湖区田贝一路21号大院(市卫计委院内)。


2.培训时间:2016年11月30日(周三)培训一天(8学时)


(9:30-10:40报到,10:50准时上课)


四、报名方式及收费


(一)参加培训人员请登陆http://www.szyxjxjy.cn/点击“2016年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培训班”在线报名,不接受现场临时报名,未报名者不得参加学习。各项信息需填完整,以备制证,否则不予办理结业证书和授予学分。


切勿重复报名,需调整培训时间的,电话联系教务人员安排培训期次。


(二)培训费200元/人(含中餐费、资料、考核、证书工本费用)。单位统一缴费或转账者务必提前告知该班教务管理人员。


(三)如有医疗单位需参加培训人员超过100人以上者,可申请上门教学服务,培训费160元/人(含资料、考核、证书工本费用)。


五、有关事项


(一)各区卫生局和卫生监督所负责通知本辖区内的街道医院和部分持有《麻醉药品与第一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的门诊部参加此培训班。


(二)培训考核时,请学员携带1张一寸彩照,用于制证。


(三)此培训严格考核,不及格者和缺考者,将不发放培训结业证书和授予学分。


(四)培训合格者可获得Ⅱ类学分1.5分。


(五)费用:上课当天现场缴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22300295


深圳市卫生计生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

2016年11月8日

会议日程

会议日期

2016年11月30日 -11月30日

联系我们

  • 22300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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