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3日-11月24日
海南 陵水
琼继教办函〔2018〕205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2018年11月下旬在陵水县举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发育障碍儿童康复适宜技术培训班”【项目编号:2018-16-00-165(国)】,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省妇幼保健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1月22日在海南省陵水县清水湾大道八号阿罗哈爱琴海景套房度假酒店大厅报到, 11月23日-24日酒店棕榈轩厅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各级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综合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的儿科、儿童保健科、预防保健科相关工作人员及托幼机构的管理人员等。
四、讲授师资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王惠珊教授,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石淑华教授,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同济医院儿科内分泌科梁雁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江帆教授,湖北省儿童孤独症康复协会麟洁康复中心李丹主任,武汉大学中山医院康复科梁松教授,贵州省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科主任刘玲教授,海南省妇幼保健院樊利春博士。
五、培训内容
(一)营养与早产儿神经发育结局研究进展;
(二)儿童常见遗传病的识别和管理;
(三)儿童睡眠问题的诊断及处理;
(四)儿童体格生长、体质发育评价及指导;
(五)脑瘫高危儿的评定与早期干预;
(六)儿童发育预警征筛查介绍;
(七)儿童生长和性发育异常的诊断;
(八)儿童语言行为及语言行为评估。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健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此次培训免培训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开具报销凭证回单位统一报销)。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4学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电子版)、培训费发票(电子版)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健委科教处,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学分。
(五)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参加培训的学员于11月10日前将《“发育障碍儿童康复适宜技术培训班”报名回执》内容发送至邮箱:bjy0898@163.com,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会务后勤保障服务。联系人及电话:海南省妇幼保健院孔令婉13005081655,范霞林18689767366。
附件:“发育障碍儿童康复适宜技术培训班”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发育障碍儿童康复适宜技术培训班”回执
姓名 | 性别 | 单位 | 职务 | 职称 | 联系电话 | 备注 |
会议日期
医脉通医学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