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6月18日-06月19日
新疆 乌鲁木齐
随着时代发展,精神卫生问题已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突出的社会问题,依照国家精神卫生工作规划和国家卫计委规定,特别需要在社区人群中加强对重症精神疾病的管理和治疗,重性精神疾病包括6种,即精神分裂症,双相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癫痫性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精神卫生工作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发展,促进精神健康和防治精神疾病是社区医疗的重要任务之一。现定于2015年6月18-19日举办“社区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管理新进展”全疆培训班,届时将邀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计委马明辉处长,新疆医科大学一附院心理医学科伊琦忠教授、党海红教授、博州人民医院苏娟书记、刘曙光院长、庄东溟副院长等专家学者授课。本次培训旨在进一步了解社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系统,社区个案管理,学习掌握“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管理”的服务模式,探讨适合新疆区情的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管理模式。
一、培训对象:我区精神专科医院,综合医院精神卫生科(心理医学科),精神卫生防治机构,残联,民政相关部门,从事医疗、护理、防治、康复、社会工作,科学教学和管理等人员。
二、培训内容:1、精神卫生工作是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2、社区双相障碍的防治新进展;3、精神卫生问题的全科医学处理;4、重性精神疾病管理防治新进展解读;5、个案病历讨论。
三、培训方法:集体授课、个案教学。
四、学分:经考核合格,授予自治区级I类继续教育学分3分。
五、授课专家:
伊琦忠新疆医科大学一附院心理医学科 教授 党海红
新疆医科大学一附院心理医学科 教授 庞东溟
新疆博州人民医院 副院长 李鸿举
新疆博州人民医院心理医学科 副主任 傅松年
新疆医科大学一附院心理医学科 副教授
六、报到及培训时间: 报到时间:2015年6月18日; 培训时间:2015年6月18-19日。
七、培训地址: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州人民医院学术厅。
八、培训费用: 1、参加人员培训费用:120元/人 2、培训班将为学员提供餐食,住宿;费用自理。
九、报名时间:请于2015年6月10前将报名回执反馈给会务组,欢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道,由于培训名额有限,请尽早报道。
十、会务组联系人及方式:傅松年、李鸿举联系方式:15199088337;15719996612。
报名回执
经研究我单位派下列同志参加《社区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管理新进展》培训班
加盖单位公章
| 单位名称 | 传真 | ||||
| 联系人 | 单位联系电话 | 手机 | |||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工作部门 | 联系电话 | |
注:此表复制有效,请用正楷字填写
会议日期
医脉通医学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