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6日-11月18日
海南 海口
琼继教办函〔2018〕211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2018年11月中旬在海口市举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听力重建及人工听觉植入技术”【项目编号:2018-07-01-363 (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省人民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1月15日14:30-18:00时在海口市中改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一楼大厅报到(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东四街1号),11月16日-18日在中心会议厅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的临床工作人员。
四、讲授师资
海南省人民医院姜鸿彦教授、主任医师;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姜学钧教授、主任医师;上海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医院陈兵教授、主任医师;北京天坛医院夏寅教授、主任医师。
五、培训内容
(一)颞骨解剖;
(二)鼓室成形术式的应用;
(三)中耳胆脂瘤的临床分类和术式选择;
(四)人工耳蜗植入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五)中耳炎的外科处理策略;
(六)颞骨影像学的检查与解剖异常阅读技巧。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健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培训及资料费用每人500元。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8学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电子版)、培训费发票(电子版)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健委科教处,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11月8日前将《“听力重建及人工听觉植入技术”报名回执》内容电话告知海南省人民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医院李美红,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食宿,联系电话:13876763798。
附件:“听力重建及人工听觉植入技术”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听力重建及人工听觉植入技术”报名回执
姓名 | 职称 | 职务 | 学历 | 单位 | 联系电话 | 备注 |
会议日期
医脉通医学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