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听力重建及人工听觉植入技术”

2018年11月16日-11月18日

海南 海口

海南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听力重建及人工听觉植入技术”

会议简介


 琼继教办函〔2018〕211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2018年11月中旬在海口市举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听力重建及人工听觉植入技术”【项目编号:2018-07-01-363 (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省人民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1月15日14:30-18:00时在海口市中改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一楼大厅报到(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东四街1号),11月16日-18日在中心会议厅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的临床工作人员。

四、讲授师资

海南省人民医院姜鸿彦教授、主任医师;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姜学钧教授、主任医师;上海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医院陈兵教授、主任医师;北京天坛医院夏寅教授、主任医师。

五、培训内容

(一)颞骨解剖;

(二)鼓室成形术式的应用;

(三)中耳胆脂瘤的临床分类和术式选择;

(四)人工耳蜗植入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五)中耳炎的外科处理策略;

(六)颞骨影像学的检查与解剖异常阅读技巧。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健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培训及资料费用每人500元。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8学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电子版)、培训费发票(电子版)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健委科教处,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11月8日前将《听力重建及人工听觉植入技术”报名回执》内容电话告知海南省人民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医院李美红,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食宿,联系电话:13876763798

 

附件:“听力重建及人工听觉植入技术”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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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听力重建及人工听觉植入技术”报名回执

姓名

职称

职务

学历

单位

联系电话

备注























会议日程

会议日期

2018年11月16日 -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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