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举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原发性骨质疏松症的诊治及疗效监测培训班”

2018年11月17日-11月18日

海南 海口

海南省举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原发性骨质疏松症的诊治及疗效监测培训班”

会议简介

琼继教办函〔2018〕217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2018年11月中旬在海口市举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原发性骨质疏松症的诊治及疗效监测培训班”【项目编号:2018-09-04-143(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1月16日14:00-18:00在海口市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综合楼3楼报到(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龙华路31号),11月17日-18日在医院综合楼3楼7号会议室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骨质疏松诊治、核医学和骨健康相关专业的临床工作人员。

四、讲授师资

广东省人民医院吴文教授,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陈小燕教授,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邓伟民教授,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蔡冬梅教授,中南大学湘雅第二医院谢忠建教授,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潘卫民教授、吴月平教授、肖欢教授等等。

五、培训内容

(一)原发性骨质疏松症的全程管理;

(二)原发性骨质疏松症的诊疗进展;

(三)维生素D的生物效应;

(四)原发性骨质疏松症诊治与临床路径;

(五)2017原发性骨质疏松诊断和治疗指南解读;

(六)骨质疏松症患者的随访和疗效的全程监测;

(七)DXA结果解读及骨密度药物的分类;

(八)骨质疏松的长期治疗与依从性等。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健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培训及资料费用每人300元。食宿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授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6学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电子版)、培训费发票(电子版)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健委科教处,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11月10日前将《“原发性骨质疏松症的诊治及疗程监测培训班”报名回执》内容电话告知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肖欢和颜卫文,以便准备资料,联系电话:15008048010;18907576688;089866528104。

 

附件:“原发性骨质疏松症的诊治及疗效监测培训班”

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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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原发性骨质疏松症的诊治及疗效监测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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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7日 -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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