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5日-11月27日
海南 陵水
琼继教办函〔2018〕238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2018年11月下旬在陵水黎族自治县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儿童早期发展适宜技术培训班”【项目编号:琼卫继教2018-131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省妇幼保健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1月24日在阿罗哈爱琴海景套房度假酒店大堂报到(地址:海南省陵水县清水湾大道8号),11月25日-27日在酒店负一楼宴会厅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各级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综合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的儿科、儿童保健科、预防保健科相关工作人员及托幼机构的管理人员等。
四、讲授师资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石淑华、张静教授,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同济医院儿科主任罗小平教授,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中国官员张建端博士,美国CHL.LLC.CEO黄伟合教授,北京首都儿科研究所戴耀华教授,广州中山大学医学院三医院生物治疗中心彭延文博士,深圳大学师范学院学前教育系刘国艳博士,深圳市妇幼保健院雷雨主任,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周爱琴副主任,武汉市妇幼保健院杨少萍教授,海南省妇幼保健院向伟、樊利春博士。
五、培训内容
(一)儿童健康管理与儿童早期发展;
(二)小于胎龄儿的管理;
(三)儿童保健门诊发展新思路;
(四)儿童体格生长、体质发育评价及指导;
(五)最佳婴幼儿喂养与儿童早期发展;
(六)积极家教的道与术;
(七)儿童家庭养育环境与儿童心理健康促进;
(八)儿童睡眠问题的诊断及处理;
(九)ABCD育儿法;
(十)干细胞与儿童免疫研究新进展;
(十一)学龄前儿童带量食谱的营养要求;
(十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估与管理;
(十三)从语言获得理论到家庭语言教育实践;
(十四)儿童语言行为及语言行为评估。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健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注册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开具报销凭证回单位统一报销)。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5学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今后不再发放纸质学分证书。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电子版)、培训费发票(电子版)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健委科教处,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11月10日前将《“儿童早期发展适宜技术培训班”报名回执》内容发送至邮箱:bjy0897@163.com,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会务后勤保障服务。
联系人及电话:海南省妇幼保健院 连珈敏 18689638362,苏 征 17789821950
附件:“儿童早期发展适宜技术培训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电子邮箱:bjy08978@163.com
会议日期
医脉通医学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