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6月07日-06月08日
北京
面对日益增长的职业病诊断社会需求,为进一步规范职业病诊断工作,需要在政策法规、专业管理和职业病诊治技术技能方面,对北京地区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机构的职业病诊断医师及职业病主检医师进行全面的技术培训。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管处委托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职业病与中毒医学科暨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市职业病诊断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举办《北京市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班》。培训的有关安排如下:
参加培训人员
北京市各医疗机构已取得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拟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职业病相关领域的医师。本培训班授予市级I类学分4分。具体名额见附件1。
注意事项
(一)报名要求
1、单位选派人员参加培训,统一填写回执(见附件2);
2、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0日;
3、未认真填写报名信息者,不能参加培训。
4、拟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报名条件:
(1)从事职业病相关专业3年以上;
(2)提交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提交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培训费用
本培训班为北京市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医管处指令性培训,免培训费。
北京市职业病诊断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会议日期
医脉通医学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