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耳内科基础与临床新进展”

2018年11月16日-11月18日

海南 海口

海南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耳内科基础与临床新进展”

会议简介


琼继教办函〔2018〕213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2018年11月中旬在海口市举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耳内科基础与临床新进展”【项目编号:2018-07-01-188(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省人民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1月15日14:30-18:00时在海口市中改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一楼大厅报到(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东四街1号),11月16日-18日在中心会议厅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的临床工作人员。

四、讲授师资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北京301医院)王秋菊教授主任

医师、吴子明教授主任医师,北京同仁医院刘博教授 主任医师,北京同仁医院黄丽辉教授 主任医师,海南省人民医院姜鸿彦教授 主任医师、符徵教授 主任医师、赵质彬主任医师等。

五、培训内容

(一)聋病分型诊断与遗传咨询;

(二)功能性眩晕的认知与发展;

(三)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诊疗2017年新指南解读;

(四)内耳疾病发病机理新认识;

(五) 耳鸣声治疗等;

(六) 新生儿听力联合聋病基因筛查模式。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健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培训免收培训费,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交通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8学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电子版)、培训费发票(电子版)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健委科教处,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学习班的学员于11月8日前将《“耳内科基础与临床新进展”报名回执》内容,电话告知海南省人民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医院综合办李美红,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食宿,联系电话:13876763798

 

附件“耳内科基础与临床新进展”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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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耳内科基础与临床新进展”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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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日期

2018年11月16日 -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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