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肺结核不典型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

2018年12月08日-12月09日

海南 海口

海南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肺结核不典型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

会议简介

琼继教办函〔2018〕252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2018年12月上旬在海口市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肺结核不典型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项目编号: 琼卫继教2018-93 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2月7日16:00-18:00在海口市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综合住院楼3楼报到(地址:龙华路31号),12月8日-9日在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综合住院楼3楼7号会议室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的临床工作人员。

四、讲授师资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黄华萍教授、钟有清副教授、李韩建主治医师,海南省人民医院蔡兴俊教授,海口市人民医院齐见旭副教授。

五、培训内容

(一)不典型肺结核的症状及体征;

(二)PP试验、痰检在肺结核中的操作、标本留取、结果判读;

(三)不典型肺结核的X线及CT表现;

(四)不典型肺结核的诊断与肺 癌、结节病、肺内炎症的鉴别诊断;

(五)支气管镜检查及肺穿刺的应用指征、操作技巧及并发症处理;

(六)干扰素释放试验应用进展。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健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培训及资料费用每人250元。食宿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3学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电子版)、培训费发票(电子版)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健委科教处,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11月30日前将《“肺结核不典型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报名回执》内容电话告知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刘峰,以便准备资料,联系电话:18907576660 。

 

附件:“肺结核不典型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需要此通知PDF扫描件请点击下载

 

附件

 

“肺结核不典型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报名回执

姓名

职称

职务

学历

单位

联系电话

备注































会议日程

会议日期

2018年12月08日 -12月09日

联系我们

  • 18907576660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医脉通医学会议